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水资源量复算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水资源量复算工作的通知
淄水资办发﹝2014﹞27号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水资源量复算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水资办,高新区水务处,文昌湖区水务局,市大武水管处:
《淄博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于2008年编制完成,评价的水资源量成果与省水资源规划评价成果存在较大差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由于水资源量评价成果数据不相衔接,导致在制定分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进行考核时工作较为被动。为彻底解决这一被动的工作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水资源量复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水资源量复算工作必要性
我市评价水资源总量14.11亿立方米,山东省评价我市水资源总量12.4亿立方米,二者相差1.71亿立方米。自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省厅下达我市的2011-2015年用水总量当地水资源量控制指标8.3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亿立方米,地下水6.37亿立方米),是以山东省评价成果为基础依据制定的。由于基础数据不一致,导致市里在给各区县下达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核算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等考核指标时,面临数据不符的问题。同时,各区县依据市级下达指标分解本区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时,也面临与本级评价的水资源量数据不符的问题。鉴于现有市及区县上一轮水资源量评价成果已不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非常有必要重新复算全市及各区县的当地水资源量。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地表水资源评价、地下水资源评价、水资源总量等主要内容。水资源量成果汇总以行政区和水资源三级分区为单位分别进行汇总。
三、组织形式与责任分工
成立以王孝勤副主任为组长的水资源量复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资办水管科,具体负责水资源量复算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水资源量复算的日常工作。为便于数据统一,与原有评价成果相衔接,全市复算工作统一委托市水文局承担。各区县要与市水文局做好工作衔接,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水资源量复算工作。
四、时间要求
2014年12月完成全市成果报告,各区县成果报告最迟2015年12月完成。
五、经费来源
本次水资源量复算工作经费,市级从市级财政部门预算中解决,区县从各自区县财政部门预算中解决。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及区县的当地水资源量复算工作,为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和技术支撑。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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